《网络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 -林子互娱

林子互娱游戏条款(“本协议”,见“定义”部分)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用户”或“”)与深圳市林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林子互娱”、“我们”、“公司”或“运营商”)之间有关深圳林子互娱为您提供网络游戏服务使用的法律协议。 在您开始使用游戏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
当您完成阅读勾选注册弹窗底部勾选框或点击“同意”按钮时,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内容,请立即停止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使用、充值、购买或者通过任何方式使用(以下统称“使用”)游戏服务。
如您未满18周岁,请您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未成年人使用条款”部分的相关约定,并在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后使用游戏服务。
1、定义
1.1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网络游戏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在本协议中称为“用户”或称“您”。
1.2 “网络游戏”或“游戏服务”指由公司负责运营的各类游戏的统称,包括计算机客户端游戏、网页游戏、HTML5游戏(H5游戏)、移动终端游戏、电视端游戏以及其他形式的游戏;网络游戏可能以软件形式提供,这种情况下,网络游戏还包括该相关软件及相关文档。
1.3 “游戏数据”指您在使用网络游戏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记录的各种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角色数据、虚拟道具数据、行为日志、购买日志等等数据。
1.4 “虚拟道具”指我们提供的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游戏程序运行的服务器内,可实现游戏程序设定的特定功能或体现游戏程序运行的特定结果的一种服务,其可以以文字、图形化或其他数字形式进行表现,常见的虚拟道具包括但不限于:
(1)虚拟货币,包括游戏代币及其他各种游戏币。其中游戏代币,指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间接购买的,存储于该特定游戏服务器内,并仅能用于换取该特定游戏中指定的其他虚拟道具等增值服务的一种游戏虚拟道具;
(2)游戏装备,如武器等;
(3)英雄、皮肤及其他各种游戏虚拟道具。
1.5 “林子互娱游戏条款”或“本协议”指本《网络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以及公司已经发布及后续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网络游戏及相关服务的其他协议、游戏公告、游戏论坛的论坛守则、行为规范、活动规则、定义解释等其他官方信息等内容(包括《隐私政策》)。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网站公布、系统通知等)提醒您及时阅读。前述相关协议、规则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应同样遵守。
1.6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7 “游戏收益”指在游戏账号下自然增长以及通过法定货币购买的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会员权益、等级;游戏角色(包括但不限于其经验值、荣誉值、声望值、称号等);尚未使用的游戏虚拟道具(如卡券、金币、钻石及其他等);已经购买但未到期或未使用完的其他增值服务;已产生但未消耗完毕的其他游戏收益或未来预期的游戏收益等。
2、使用游戏服务
2.1 您使用游戏服务,可以通过预装、公司已授权的第三方下载等方式获取游戏客户端应用程序或访问公司相关网站。若您并非从公司或经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的,公司无法保证非官方版本的游戏软件能够正常使用,您因此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无关。
2.2公司可能为不同的终端设备开发了不同的应用程序软件版本,您应当根据实际设备状况获取、下载、安装合适的版本。
2.3 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公司将不定期提供软件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为保证游戏服务安全、提升用户服务,本游戏及相关服务更新或部分服务内容更新后,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司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示用户,用户有权选择接受更新版本或服务,如用户不接受,部分功能将受到限制或不能继续使用。
2.4 除非得到公司明示事先书面授权,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游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改编、复制、传播、垂直搜索、镜像或交易等未经授权的访问或使用,并遵守第5条用户行为规范。
2.5 您理解,您使用游戏服务需自行准备与游戏服务有关的终端设备(如电脑、手机等装置),为充分实现网络游戏的全部功能,您可能需要将其终端设备联网,您理解由您承担所需要的费用(如流量费、上网费等)。
3、关于“账号”
3.1 本游戏为用户提供了注册通道,用户有权使用本人手机号码、游戏内认可的第三方账号作为自己的游戏账号,并自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码。用户账号、密码是用户用以登录并以注册用户身份使用本游戏服务的凭证。您在游客模式下可能无法进行游戏充值或消费。且一旦您卸载或重装游戏,或您更换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或该等终端设备损坏的,您在该游客模式下所有游戏相关数据可能都将会被清空,且无法查询和恢复。如因此造成您任何损失的,均由您自行承担
3.2 林子互娱游戏账号为林子互娱及其他关联方的网络游戏统一服务账号体系,针对您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或您绑定的第三方账号创建统一的数字标识,用于在游戏服务中向您提供一致化的账号服务,如联动不同游戏产品展示您的账号信息(包括头像、昵称、绑定的第三方账号、实名认证情况等)。
3.3 为了落实《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中关于实名制及防沉迷义务,您在使用林子互娱游戏服务时,我们需要对您的游戏账号进行实名认证。
请您提供真实有效的实名认证信息完成实名认证。若您提交的材料或提供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规范、不合法或者公司有理由怀疑为错误、不实或不合法的资料,则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有权拒绝为您提供服务。您理解并同意为判断或核实您提供的相关实名注册信息是否真实或有效,公司有权将您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提供给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责任机关或第三方进行整理、保存及比对等处理。且公司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相关要求仅将您的实名注册信息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即公司会根据您的实名注册信息判断您是否年满18周岁、您提交的实名身份信息是否规范或实名验证是否通过等,从而决定是否对您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
如您的林子互娱游戏账号已完成实名认证,您使用同一游戏账号登录其他林子互娱游戏账号体系下的游戏服务时,您将无需再提供实名认证信息。
3.4 您理解并承诺,您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规则,您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您在账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公司有权对您提交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任何时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正在注册账号或已经在游戏中运行等),如深圳林子互娱发现用户在游戏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角色、行会等一切自定义名称与其他用户相同而导致无法识别,或者存在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等违规情形,深圳林子互娱有权要求用户修改上述名称,用户保证无条件同意上述修改。
3.5 在需要终止使用本游戏服务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您可以申请注销您的游戏账号:(1)您仅能申请注销您本人的账号,并依照相关流程进行注销;(2)您仍应对您在注销账号前且使用游戏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3)注销成功后,账号记录、游戏道具、人物等级等将无法恢复或提供。 同时也特别提示您, 如您注销游戏账号的,该游戏账号下的游戏收益也将会被清除。据此,在您注销本游戏账号前请您确保已妥善处理该游戏账号下的游戏收益。一旦您注销本游戏账号,如届时该游戏账号下还存在游戏收益的视为您自愿放弃该等游戏收益,我们有权对该游戏账号下的全部游戏收益做清除处理,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6 您对您以注册账号名义所从事的活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您在本游戏服务上进行的任何言论发表、款项支付等操作行为。
3.7 您的账号在丢失或遗忘密码后,可遵照公司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账号或密码。您理解并认可,公司的密码找回机制仅需要识别申诉单上所填资料与系统记录资料具有一致性,而无法识别申诉人是否系真正账号有权使用者。公司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
3.8 除自行注册本游戏账号外,您也可选择通过授权使用您合法拥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其他软件用户账号,以及实名注册的第三方软件或平台用户账号注册并登录使用本游戏服务,但第三方软件或平台对此有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当您以前述已有账号登录使用的,应保证相应账号已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并同意适用本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3.9 我们会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您的账号的安全、有效;您本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若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您的账号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漏洞问题时,您应当立即通知公司 。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但不可抗力情形除外。
3.10 您不得将游戏账号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不得以转让、出租、借用等方式提供给他人作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录制、代打代练等商业性使用或其他非商业性使用。否则,因此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您自行承担,且我们有权对您的游戏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游戏账号全部或部分功能、删除游戏账号及游戏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封号直至注销的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4、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4.1 我们非常重视用户信息的保护,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公司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司与用户一同致力于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
4.2 在使用本游戏服务的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便公司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相应的技术支持。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隐私政策》的前提下,收集、使用(含商业合作使用)、存储和分享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将依法保护您浏览、修改、删除相关个人信息以及撤回同意的权利。
4.3 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您理解并同意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账号或密码找回申诉服务等)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实名认证等其他验证信息。
4.4 公司将运用与本游戏服务相匹配的安全技术及其他安全措施,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止您的信息被不当使用或被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泄漏。
4.5 未经您的同意,公司不会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同意; (2)您自行向其他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转让、公开的; (3)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和司法要求所必须的情况下进行披露或提供,或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公司收到前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公司会要求对方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公司将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审慎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行政、司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 (5)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维护本游戏其他用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的生命、财产等合法权益或维权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查找、预防、处理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等(不包括违反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对外公开或提供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6 请您注意勿在使用本游戏服务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财产账户、银行卡、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7 考虑到本游戏服务中可能包括或链接至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服务(包括网站)。您知悉并理解,运营该等服务的第三方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个人信息。公司特别提醒您,需要认真阅读该等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条款,妥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仅在必要的情况下向该等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以及其他与本游戏服务相关的协议和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隐私政策》)不适用于该等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您还应遵守该第三方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条款,且因该第三方提供的信息或其他服务产生的相关问题,您应主动联系该第三方进行解决,您也可以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视情况提供相应的协助。 更多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请参看《隐私政策》。
5、用户行为规范
您应对您使用游戏服务的行为负责,遵守游戏服务使用的行为规范。
5.1 用户行为要求
除非法律允许或者经公司事先书面许可,您使用本游戏服务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5.1.1 基于任何目的利用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 5.1.2 制作、传播或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本协议所称“外挂程序”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件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键盘鼠标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外挂定义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准),对本网络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译码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5.1.3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5.1.4 制作、传播或使用其它各种作弊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5.1.5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5.1.6 利用网络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中的虚拟道具等)。
5.2 信息内容规范 公司致力使网络游戏成为文明、理性、友善、高质量的意见交流,不断加强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完善跟帖评论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您理解并同意,在游戏服务中不发表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3)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6)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7)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8)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9)编造、散布谣言、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10)散布、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危害网络安全、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12)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3)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4)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15)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6)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内容的; (17)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 (18)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9)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20)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21)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2)未获他人允许,偷拍、偷录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23)包含恐怖、暴力血腥、高危险性、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任何暴力和/或自残行为内容;2)任何威胁生命健康、利用刀具等危险器械表演的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及/或财产权利的内容; 3)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或导致死亡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2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干扰本游戏正常运营或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其他信息。
5.3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5.3.1 以任何形式违反网络游戏管理规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任何游戏账号、角色、虚拟道具等权益; 5.3.2 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5.4 禁止用户利用网络游戏进行与游戏无关,扰乱游戏环境和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5.4.1 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深圳林子互娱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账号、角色、虚拟道具,代打代练账号,宣传赌博、非法彩票等; 5.4.2 未经深圳林子互娱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和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账户、计算机或网络; 5.4.3 未经深圳林子互娱授权利用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它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5.4.4 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深圳林子互娱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网络游戏衍生的软件; 5.4.5 接收或下载由其他网络游戏用户传输的用户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5.4.6 利用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文件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5.4.7 利用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5.4.8 利用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深圳林子互娱的行为; 5.4.9 就深圳林子互娱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深圳林子互娱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5.4.10 以某种方式暗示或伪称深圳林子互娱内部员工或某种特殊身份,企图得到不正当利益或影响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
5.4.11 在游戏服务中使用非法或不当词语、字符等,包括用于角色、公会命名等;
5.4.12 建立有关游戏服务的镜像站点,或者进行网页(络)快照,或者利用架设服务器等方式,为他人提供与游戏服务完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
5.4.13 违反退费政策,恶意申请退款;
5.4.14 破坏游戏服务或影响游戏服务的正常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
1)违规及(或)恶意注册、登录游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批量注册游戏账号,以及以破坏服务器鉴权、恶意挤服等方式登录游戏行为;
2)恶意实施可能导致游戏服务器宕机、卡顿,或导致其他游戏玩家掉线、延迟等无法正常游戏的行为,如利用DDOS对游戏服务器或其他玩家进行网络流量攻击的行为等;
3)消极游戏破坏其他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伤害或者击杀本方队友,恶意组队,恶意送分、降分,消极挂机、逃跑、故意送人头,以及其他消极游戏破坏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
4)游戏数据表现异常,影响游戏公平的其他行为。
5.4.15 其他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不当行为,无论是否已经被本协议或游戏规则明确列明。
5.5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5.5.1复制、展示、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5.2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5.5.3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5.5.4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5.5.5 用户不得对本网络游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游戏无关的行为。 5.5.6 以本产品作为商业性使用。 5.5.7 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6、安全责任
6.1 用户应就其在网络游戏的行为或活动自负责任,深圳林子互娱仅提供网络游戏予用户自行执行或与其它用户依照游戏设定的方式进行竞赛或游戏,用户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游戏行为或交易虚拟物品,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服务赚取现实世界的金钱或牟取经济利益。考虑到网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虚拟道具与现实财产之间的交易存在巨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虚拟道具因系复制物品而可被删除、国家法律对虚拟道具的价值认定存在空白等),深圳林子互娱在此提醒用户须特别慎重对待网络游戏的行为或活动或交易,您理解并同意不以您与其他用户之间的游戏行为或虚拟物品交易产生的争议或因此遭受的损失要求深圳林子互娱承担赔偿责任。
6.2 若用户发现其使用的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有异常使用的情形,有可能通知深圳林子互娱并寻求可能的帮助,要求深圳林子互娱采取针对任何用户的账号、角色、虚拟道具等进行限制、冻结、删除等任何权利限制,深圳林子互娱基于正常运营之需,有权利根据用户或国家有权机关指示,对特定用户的相关权利进行限制、取消,深圳林子互娱可根据情况为用户之间的相关争议处理作出协助。 但鉴于账号是否是用户本人使用、用户权利要求是否正当等难以判断,深圳林子互娱在无法确认时亦有权拒绝用户相关帮助请求。
6.3 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深圳林子互娱对以下事宜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 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将符合用户的要求; 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游戏”及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将不受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电信部门原因及其他任何网络、技术、通信线路等外界或人为因素的影响; 安装、复制、访问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网络游戏”及/或接受深圳林子互娱提供的相关服务与任何其他软件不存在任何冲突;通过深圳林子互娱网站、游戏官方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上的链接和标签所指向的第三方的商业信誉及其提供服务的质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违约处理
7.1 针对您违反林子互娱游戏条款的行为,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情况采取如下一种/多种处理措施
(1)警告;
(2)禁言,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全区禁言、单区禁言以及公共频道禁言;
3)扣除虚拟道具;
(4)减少或限制您的游戏收益;
(5)限制或禁止您进入游戏中的特定场景或使用游戏特定功能;
(6)强制退出游戏(即“踢出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强制退出整个游戏,或游戏中的单局对战,或您正在进行中的其他游戏行为;
(7)暂时或永久性地禁止您游戏账号登录游戏(以下称“封号”);
(8)暂时或永久性地禁止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特定终端(包括但不限于PC终端、移动终端等)登录游戏;
(9)暂停或终止您使用游戏服务,或单方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0)就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起相应民事诉讼,追究您的侵权、违约或其他民事责任,并要求您赔偿公司因您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公司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名誉或商誉损失以及公司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其他间接损失),或移交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11)通过林子互娱游戏条款公布的其他处理措施。
公司有权公告处理结果,且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您对游戏服务的使用。对已删除内容公司有权不予返还。
7.2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 公司尊重并保护法人、公民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权利及合法权益。否则,公司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商誉等损失),您还应足额赔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
8、服务的变更、中断和终止
8.1 用户在接受深圳林子互娱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深圳林子互娱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深圳林子互娱或任何第三方之权益等。
8.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深圳林子互娱有权停止或中断网络游戏,除可归责于深圳林子互娱的原因外,深圳林子互娱不对因以下情形导致的您在使用游戏服务过程中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8.2.1 对于深圳林子互娱的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及施工; 8.2.2 其它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深圳林子互娱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网络游戏的停止或中断者; 8.2.3 由于深圳林子互娱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由于任何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8.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深圳林子互娱无法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8.2.5 您理解并同意,为维护游戏运营成本,缓解服务器压力,如您连续365天没有上线游戏,则自第365天当天的24时起,深圳林子互娱有权在采取合理方式对您进行通知后,删除您账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纪录(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级物品信息等),并对该游戏账号下的全部游戏收益做清除处理
8.3 用户了解并同意,任何一款网络游戏必然有全面终止运营的情况发生,深圳林子互娱在发生以下情况下会终止运营一款网络游戏: (1)应政府机关的命令终止运营; (2)游戏软件本身的技术问题导致无法继续运营; (3)深圳林子互娱决定停止运营。
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深圳林子互娱均会提前60日通知用户,用户应依照深圳林子互娱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账号(包括注销或停止使用该账号)、游戏内虚拟道具等相关事宜。 任何一款网络游戏在任何明确表示的非正式、删档测试、不删档测试或免费运营期间可随时终止游戏运营,并不受本条款约束。
9、虚拟道具及付费项目
9.1 在使用游戏服务的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法定货币或其他方式“购买”、获得虚拟道具。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您理解并同意前述虚拟道具都是授权给您的,而并非出售给您,您不会基于前述的“获得”行为取得虚拟道具任何形式的所有权。
9.2 虚拟道具只能在游戏服务中进行使用以换取特定的游戏服务,不具备现实的货币价值,未经许可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虚拟道具不能兑换为现金或实物,不能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9.3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道具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深圳林子互娱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取消继续提供增值服务。
9.4 虚拟道具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收费标准均由深圳林子互娱在其相关网站上颁布或在购买界面进行明确提示,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上述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相关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接受其价格。 特别的,用户在此同意,任何标注为“永久性”、“长期性”、“持续性”、“终身”使用等类似描述的虚拟道具及其服务,其使用期限不得被理解、解释、推理为永远不会停止,应当被理解为其到期期限为深圳林子互娱宣布停止网络游戏的运营之日,深圳林子互娱将没有任何义务再继续提高任何后续相关服务,用户亦没有任何权利要求深圳林子互娱继续提高该道具或服务或要求深圳林子互娱以任何形式补偿、赔偿相关服务或道具。 9.5 您知悉并同意: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改变、调整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在价格波动幅度不存在明显超过合理范畴的情况下,不因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的改变、调整而要求深圳林子互娱进行赔偿或补偿。
9.6 您知悉并同意,您使用法定货币进行游戏充值购买或兑换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的,您所购买或兑换的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将不能退还或兑换成法定货币,但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9.7 您知悉并同意,如您进行游戏充值购买或兑换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交易因违规退款等原因被取消的,我们有权就该被取消的交易对应下发到您游戏账号中的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进行扣除。如您游戏账号中的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不足以扣除的,就不足部分,我们有权在您游戏账号中的游戏虚拟道具及其他增值服务后续增加时优先扣除,或根据本协议“违约处理”章节采取相应措施。
10、广告
10.1 您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过程中,充分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中可能包括公司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广告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您同意公司有权在本网络游戏服务中展示本公司和/或第三方供应商、合作伙伴的商业广告、推广或信息(包括商业或非商业信息)。
10.2 如您不同意该广告,您有权选择关闭该广告信息,您有权自行关闭该服务或可停止使用网络游戏服务。
10.3 公司将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广告及推广相关义务,同时也特别提示您应当自行判断该广告或推广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点击广告页面或选择第三方广告、推广的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审慎决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我们不对第三方交易行为(第三方交易,是指您从第三方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获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任何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
11、知识产权声明及权利许可
11.1本产品及使用说明书均受《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所有程序及图文内容非经授权方及运营商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修改。本产品及包装、手册上的所有相关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画面均归授权方或深圳林子互娱拥有,是属于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
11.2 公司是网络游戏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网络游戏(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计算机代码、游戏角色、游戏角色名称、游戏角色资料信息、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游戏概念、美术作品、游戏运行呈现的连续动态画面、音效、音乐、音像、文档以及游戏客户端和服务器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与网络游戏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
11.3 在您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深圳林子互娱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游戏服务,您仅可为非商业目的使用游戏服务。若游戏服务以软件形式提供,深圳林子互娱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您仅可为非商业目的在单一台终端设备上下载、安装、登录、使用该游戏服务。
11.4 您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拥有/运营的平台、客户端应用程序及网站,以及任何第三方平台直播、上传、展示、发布或传输衍生内容(指利用游戏画面作为生产要素,直接或经剪辑后以复制的方式使用该游戏画面生产和制作的游戏图文、游戏视频、游戏直播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视频、音频、声音、对话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条款及第三方平台关于用户行为的规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直播平台规则、用户协议等),且不得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 如您存在对游戏内容/游戏技巧进行非法或不正常展示/传播的行为,或衍生内容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扰乱正常游戏运营秩序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非法手段在游戏中获取利益,宣传游戏私服、漏洞,或者利用游戏漏洞、游戏外挂等进行不正常的游戏技法演示;或您宣传其他同类游戏,诱导、煽动用户使用其他网络游戏;或您以任何方式和手段诋毁、损害公司形象及游戏内容,在第三方平台内或通过其他网络媒体、社交媒体发布与本公司相关的不实信息、恶意信息;或衍生内容中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和/或侵害本公司、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根据上述行为及/或应游戏权利人要求您立即下架相关全部内容,限制或禁止您使用全部或部分游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暂时禁止登录、强制离线、封停账号等)以及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维权等。
11.5 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中的虚拟道具由深圳林子互娱享有其所有权,相应地基于该虚拟道具产生并储存于深圳林子互娱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拟道具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深圳林子互娱。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虚拟道具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11.6 公司为本网络游戏开发、运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本网络游戏的开发和运营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据和信息等享有全部权利。
11.7 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私自使用公司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公司上述商标、标识等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2、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12.1 若您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前,应在您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并同意本协议。
12.2 公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并在监护人指导时正确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
12.3 未成年用户理解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2.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12.4.1 青少年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12.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 (1)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2)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 (3)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 (4)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5)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12.5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我们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将您的实名注册信息(包括相关实名认证及年龄情况等)运用于防沉迷系统之中。对纳入相应防沉迷系统的游戏账号,我们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或根据您法定监护人的合理要求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将与您游戏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游戏账号的登录信息、充值流水信息等)提供给您的法定监护人,使得您法定监护人可及时或同步了解您游戏情况;
(2)限制您游戏账号的消费额度;
(3)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某些游戏或游戏的某些功能,或限定您游戏时间或游戏时长;
(4)注销或删除您游戏账号及游戏数据等相关信息;
(5)您法定监护人要求采取的,或我们认为可采取的其他合理措施,以限制或禁止您使用游戏;
(6)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相关措施。
13、其他
13.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倘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3.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若您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13.3 公司有权依据国家政策、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而进行修改本协议,公司会将修改后的协议予以发布。前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公司将以适当的方式(官方网站公布、系统通知等)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修改后的内容将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应同样遵守。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本网络游戏服务,视为认可修改后的协议。
13.4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深圳市林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